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生工作 > 养成教育 > 正文

“春日影像诗”----春日摄影作品分享

【发布:林安齐 | 投稿:孙鹤莹 | 发布日期:2024-04-09 】

春光作序,万物和鸣。春天是相遇的季节,只要你说明来意,一切相逢皆可能。春给人的记忆总是柔和的,将春天的温度传递到作品中,感知春天的纯净,让春在记忆中划下更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风传花信,雨濯春尘。这是文学院2024年校园摄影活动第一期—“春日影像诗”主题摄影活动。希望大家能够把你们用镜头记录下来的长春的春天分享给其他人,用影像传递春色,感知春日生机。

IMG_257

活动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 活动主题

春日影像诗----镜头下的春天主题摄影

二、 活动时间

2024年4月9日—2024年4月14日

三、 活动组织者

长春光华学院文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、焦点新闻社

四、 活动对象

文学院全体摄影爱好者

五、 活动要求

通过镜头向大家分享长春的春天影像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、建筑、人物、动物等能体现春意或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画面。拍摄器材不限,相机、手机均可。作品内容需积极向上且为原创作品。

六、 征集方式

请将作品投稿至电子邮箱(3085770956@qq.com),在邮件主题中注“春日影像诗”字样,作品请注明“班级姓名+联系方式”,投稿者应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,并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。投稿作品凡涉及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,由作者本人自负。

七、活动咨询

对本次活动有疑问的,请联系:

刘丹(文学院团总支书记)18946622080

贺英男(文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副主任)18043281559

高添(文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运营部负责人)156041920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