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开始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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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工助学
Hello,同学们
新学期勤工助学
岗位招聘开始啦!
为帮助同学们提升实践能力、减轻生活负担,学校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,岗位多多、时间灵活、安全正规,快pick你的心仪岗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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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.01
招聘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五)能胜任工作,服从用人单位管理;
(六)有一定的课余时间,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。
(七)生活俭朴,无奢侈浪费现象;
(八)优先考虑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九)为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,每名学生同期只能在一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。
PART.02
岗位招聘信息

PART.03
招聘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有意向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学生填写《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于2026年3月10日前,发送至邮箱:2503622010@qq.com。
(二)初审面试。申请表初审通过后,由设岗单位或部门通知应聘学生组织面试。
(三)报到上岗。面试通过者在设岗单位或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,并签订协议。
PART.04
岗位管理
(一)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期间,如无重大失职行为,设岗单位或部门中途不解聘,用工期满且完成岗位交替后自行解除聘任。
(二)学生上岗前,设岗单位或部门应对其进行短期培训,进行安全、技术、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教育。学生上岗后,应遵守设岗单位或部门的相关要求,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。
(三)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即终止其勤工助学工作,停发补助。
1.设岗单位或部门提出责任心不强者或不遵守岗位要求者;
2.因身体健康情况等特殊原因,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工作者;
3.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处分者;
4.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,经常有吸烟、酗酒行为者;
5.出勤时间、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;
6.不服从指导教师教育管理的;
7.有弄虚作假行为者;
8.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。
PART.05
补助标准
每人每月最高劳动报酬不超过400元,具体由设岗单位或部门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、劳动强度、工作量拟定,按月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。
PART.06
咨询方式
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科
(行政楼303)
电话:0431-81175388
(工作日8:00-11:00
13:00-16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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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认真优秀的你加入!
附件1:勤工助学招聘岗位及相关信息一览表

附件2: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


文章来源: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工作处
文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